文章播报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财政借款推动企业解困的请示
中共绍兴县委:
我镇光宇集团破产案于2011年3月14日由县法院受理后,光宇集团破产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会议通过的方案,于7月25日依法对光宇集团破产资产(共有5宗土地计72359.88平方米,19处房产计53976.90平方米,及办公设施、电子设备、车辆、股权投资等其他资产,合计评估价84829491.79元)进行了公开拍卖,但因各种原因,拍卖遭遇流拍。
为加快光宇集团破产工作,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与光宇集团破产管理人、县法院衔接,县光宇集团(浙江玻璃)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光宇集团破产资产拟由我镇所属国有全资公司(绍兴县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受让。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由于我镇财政(包括镇属国有公司)资金紧张,为顺利实施光宇集团破产资产受让工作,有效促进企业解困。特恳求县财政借给杨汛桥镇财政捌仟伍佰万元(¥8500万元),专项用于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受让光宇集团破产资产的资金所需。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快推进浙江玻璃(光宇集团)的解困工作,确保在解困结束时(最迟在借款之日起3年内)归还该款项(免予付息)。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联系人:朱国庆 联系电话:85516658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财政借款 企业解困 请示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谭冬木 2011年9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