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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编外委员”制度推进镇党代表任期制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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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创新镇党委议事方式,切实发挥镇党代表作用,不断提高镇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行 “编外委员”制度、推进镇党代表任期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积极探索发挥镇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内事务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拓展党内民主的新渠道,规范党内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推进党代表任期制,使党代表更多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架起党委和党员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

二、“编外委员”的资格条件与产生方式

“编外委员”必须是政治素质较高、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较强、群众基础较好的镇党代表,在从事的行业和系统内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镇党委换届期间,采取代表小组推选的办法,产生4名“编外委员”,“编外委员”任期与当届镇党代会届期相同。

三、“编外委员”的议事范围

除涉及酝酿干部人事任免等须严格保密的议题外,原则上“编外委员”都要分线列席镇党委(扩大)会议并参加议事,一般包括以下议事范围:

1、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包括研究部署关于推动经济、城乡、社会等领域发展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研究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日常性决策部署。主要包括研究部署上级安排和本镇开展的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城乡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3、关于党的建设的研究部署。主要包括研究讨论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的方法举措,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承诺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制度,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群众性、社会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其他需要列入议事范围的事项。

四、“编外委员”的义务和权利

“编外委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政策理论和路线方针,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2、带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带头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起好表率作用,协助本代表小组内党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提出的任务要求;

3、积极参加镇党委相关会议,组织本代表小组党代表开展活动,听取、了解、反映本代表小组内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建议,做好镇党委有关政策、决策的传达、解释工作;

4、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严守组织纪律,密切联系党员群众,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除镇党代表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外,“编外委员”享有以下四项权利:

1、知情知政权。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列席镇党委(扩大)会议全过程,听取镇党政人大班子成员对有关问题的研究讨论和决策;收阅镇党委政府寄送的相关文件和信息简报;听取镇党委政府对有关问题的反馈通报。既掌握党情,又了解政务,为切实履行职责提供信息支持。

2、建言献策权。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在会上直接发表意见或提交书面材料,供镇党委会研究分析和作出决策部署时参考。发言情况应如实记录到党委(扩大)会议记录本上。

3、提交议题权。可以根据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调查研究和分析,向镇党委书面提交若干个会议讨论议题,由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决定是否列入镇党委(扩大)会议讨论议题。如不予列入讨论议题,镇党委应进行书面或口头解释。

4、视察约见权。“编外委员”可采取集中或分组的形式,就镇党代会的决议、决定和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到有关单位进行视察;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约见有关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

五、其他配套制度

1、设立党代表工作室。在镇党委设立党代表工作室,落实负责领导,配备工作室联络员,负责“编外委员”和其他党代表的日常联系和服务,保障党代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健全党代表“双联系”制度。在进一步健全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镇领导班子成员与“编外委员”联系制度,加强日常联系沟通,联系的班子领导每月至少到“编外委员”所在单位走访一次,为“编外委员”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编外委员”和党代表联系制度,组织本代表小组代表开展活动,收集、整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镇党委反映,并做好意见建议反馈工作。

3、建立党代表定期活动制度。党代表集中活动或分组活动一年不少于四次,全镇党代表活动由镇党委安排,代表小组活动由“编外委员”牵头,组织党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走访调研、视察考察、惠民服务等活动,邀请党代表参与民主议事会和民情“三谈”活动,参与镇领导干部的诺廉述廉评廉活动。

六、有关要求

1、深入调研,认真做好准备。镇党委一般应在三天前就镇党委(扩大)会议的议题通知相应“编外委员”参加会议,“编外委员”根据行业分工和职业特点确定各自重点调研的议题,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座谈了解等形式进行广泛调研,提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口头发表或提供书面资料,为镇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2、积极参与,遵守组织纪律。“编外委员”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镇党委(扩大)会议或其他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也不得委托他人列席。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随意传播会议细节,会后不得发表不利于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不利于党委班子和干部群众团结的言论,更不得恶意曲解、夸大相关会议内容。对违反会议纪律、违背组织原则的,依照一定程序取消其“编外委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大力宣传,加强联系引导。“编外委员”列席镇党委(扩大)会议后,要根据会议要求,向广大党员和群众及时宣传会议精神,正确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对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既要宣传好政策,又要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及时向镇党委反馈,架起镇党委与普通党员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推进镇党委决策部署的顺利执行。

4、做好协调,保障行使职权。镇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尊重和保障“编外委员”行使职权,全力协助“编外委员”就有关议题开展的调研等履职活动。“编外委员”参加镇党委(扩大)会议或开展相关活动,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保障,对于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由镇党委和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实行  任期制  实施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曹凤香            2011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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