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1〕70号
关于要求对兰亭镇粮食生产功能区
进行验收的请示
县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镇于2011年开始开展 “千亩示范、万亩连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共投入资金280.84万元,全面按照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等“五良”标准,建设设施完备,土壤肥沃,技术先进,机制健全的高标准吨粮田。根据《绍兴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及验收认定办法》标准要求,到2011年11月全镇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2126.9亩,覆盖3个村,其中金庄村430亩,涉及西岸金畈260亩、金家店畈170亩,联合村850.9亩,涉及长路畈、豆腐田、沿河三亩、小刀口田、猪狗田、螺丝畈、秀才娄畈、华家娄畈、新坟头畈、渡船头畈、中畈、短五亩、阿太汇头,任家畈村846亩,涉及廊下、前泗汶、下畈。特要求县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兰亭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进行验收。
特此请示
绍兴县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粮食功能区 验收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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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许亚儿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