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推动慈善捐助活动的普及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街道机关、村(居)、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对象
(一)全体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街道内村(居)干部;
(三)街道内的企业及企业干部、职工。
二、捐款指导性意见
(一)捐款额度
捐款以自愿为原则,量力而行。
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村(居)干部可参照往年捐款数额捐助,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
2、工业、商贸服务、建筑业、房地产、农业企业的干部、职工及企业、经营户等除已认捐和认捐留本冠名慈善救助基金外,原则上捐一天的收入(利润)或捐节约的一笔开支。
(二)时间要求
本次捐款活动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村(居)、机关各部门及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宣传、积极发动,鼓励大家为弱势群体捐献善款。
(三)缴款方式
捐款统一汇入柯岩街道慈善协会(开户银行:绍兴县瑞丰银行营业部,帐号:201000034828154),汇款时在“款项来源”中注明缴款单位,并将银行缴款单送街道慈善协会,凭交款单开具捐款收据。联系人:楼奕峰,朱彤,联系电话:84318008,84318017,传真:84318018。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革开放以来,街道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家庭因病、因残、因灾而面临较大的困难。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一定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携手慈善,共创和谐。
(二)精心组织,讲究方法。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发动,广泛宣传,过细工作,应捐尽捐。要按照自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单位为弱势群体奉献爱心;所捐款项要及时按照规定统一汇缴街道慈善协会,严禁截留、挪用或多头受捐。
(三)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以这次捐款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积极主动地关心弱势群体的工作、生活情况,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电中心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捐款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典型事迹,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
附件:柯岩街道2012年“慈善一日捐”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