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1〕11号)、绍兴县安委会《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县安办〔2011〕76号)文件精神,坚决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切实解决街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元旦节假日期间及冬季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街道各服务中心、相关站所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加强领导,细致认真地部署好元旦及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检查,确保冬季生产安全稳定
(1)检查时间:
(2)检查方式及内容:采取分组检查的形式,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重点对重点工程、危化企业、出租厂房、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方案详见附件1),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严处。
(3)其他要求:各社区、服务中心(办)在参加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监管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和标准厂房业主单位也要对辖区内和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408室孙罡处。
各组于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加强值守,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在冬季要严格值班制度,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备勤,落实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广泛采集研判各类涉稳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预知、预警、预防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在初步查明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主体等情况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街道值班电话:84318000 传真:84318018
附件:1、柯岩街道冬季安全生产分组检查方案
2、柯岩街道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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