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确定陈青峰等33名同志行政职务的通知
县公安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文件精神,经考核合格,确定陈青峰等33位同志为科员,具体名单如下:
陈青峰 倪崇晖 孙 龙 陈军华 陆 莹 王佳华
王益飞 胡铁江 俞 亮 郑 勇 宋世锆 王飞峰
柴海珂 叶 江 李泽莹 何洪剑 郭建信 孟 冰
吴文杰 周铖宇 赵 辉 宣舒野 曹立键 陈 琳
阮海波 朱昌祥 杨晓晓 袁一杰 孟嘉峰 葛晓洲
陈金波 宣浩梁 洪立军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二○一一年十一月算起。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职务 确定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财政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冯松 2011年12月23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