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机构的通知》(绍县卫发〔2012〕13号)等文件要求,经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本局组织资质审核,绍兴第二医院等23家医疗卫生单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健康体检机构按照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绍县食安办〔2012〕3号)文件规定,开展相应的健康体检工作;并请县卫生监督所做好监督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技术指导。
附件:绍兴县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机构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