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后备力量基础建设,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军事斗争准备,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绍兴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11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本镇实际,现就2011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着眼应战准备、应急反应与参建支建的需要,坚持巩固深化、适度调整、统筹建设、整体发展的原则,深化民兵编组、部署、训练、运用一体化建设,调整队伍、优化结构、改进编组、提高质量,落实“三个现地”组训,深化区域性跨行业跨企业民兵编组模式,规范队伍组建秩序,从源头上解决队伍交叉重叠、一兵多职的问题,为提高后备力量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漓渚镇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陈光,副组长:孙凯敏、郭建华,成员:斯海洋、杨雪明、林强、全国锋、宋国江,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孙凯敏同志兼任。
三、主要内容
(一)合理布局,优化编组结构。按照县里下达的调整计划,全镇基干民兵整合为3大类、6种分队,共192人,勤务保障队伍10人(信息网10人),应急队伍40人(应急排40人),其他队伍142人(12.7重机枪连65人、82迫击炮57人、补充分队16人、预编分队4人)。把上级明确赋予的任务明确分队突出出来建,做到优先编兵、优先组训、优先配装、优先保障,并且专业对口率、退伍军人比例分别达到80%和65%以上。作战和勤务保障分队、应急兵员动员对象、应急分队分别在5天、3天、1天内能完成收拢集结。坚持编训一致,落实“三个现地”,提高遂行任务的能力。
(二)保证质量,搞好民兵出入转队。积极适应新形势民兵整组工作特点,基干民兵年龄上限由28岁延长至35岁,主要有退出现役的士兵、具有专业特长和参加过军事训练以及选定参训的人员编成,特殊专业人才年龄还可适当放宽,但比例不宜超过15%;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流量大、流动快的特点,逐步走开“以兵员工作地为主编组”的路子,兵员确实不足的,可以从在本地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外地户籍公民中择优选编,但要严格控制编组比例,本省非本地籍的不超过15%,外省籍的不超过10%,以便管理和使用。
(三)加强管理,规范民兵管控制度。民兵是一种武装力量,必须实施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与管理。一要按民兵组织的建设权限来进行规划、主管和审批。组织或撤销基干民兵营、连,由军分区审批;组织或撤销排、班由县人武部审批,报军分区备案。上级明确的各类排以上分队,各单位均无权自行撤销和新建。二要切实按专业要求落实编制。要本着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坚持组建单位对口,尽可能选择与专业性质对口或相近的军地兼容企事业单位;按岗位要求,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纳编;要坚持人员与装备配套编组落实军地通用装备,推进队伍人装合一,要防止交叉重编。三要加强对基干民兵的管控。各村(居)和相关编兵单位要健全基干民兵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摸清兵员的分布区域、工作性质、联系方法等,对一些确实长期在外的人员,除专业需要外,能调整的要及时调整,确保兵员在位率。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1年2月下旬至2011年3月上旬)
传达贯彻县民兵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拟制整组初步方案,制定工作实施计划。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1年3月中旬至2011年3月下旬)
召开会议,搞好调查摸底,搞好新入队人员的政审工作,并确定调整配备民兵干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落实人员,编好花名册。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4月上旬至2011年4月中旬)
做好集中点验和重点分队拉动的准备,上报民兵整组工作书面总结和民兵组织花名册到县人武部,迎接上级军事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搞好民兵组织整顿的重要性,切实把整组工作作为军事斗争准备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作为第一季度的重点工作,集中精力抓紧抓好。
2、注重实效,统筹建设。要把组织调整、基层规范化建设、征兵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抓,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时机,认真抓好兵役登记工作,为征集优质兵员打好基础。
3、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对外出务工的民兵要及时掌握其工作地址和联系方式,附近县市在编基干民兵要及时召回,参加点验,保证到点率达到上级的要求。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