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10号
关于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
报 告
绍兴县人民政府:
我镇绍兴县咸亨酒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80年,至今已有20多年的办厂历程,公司主要生产各种中、高档黄酒系列产品,现年生产能力为5000吨,公司“咸亨”商标已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近年来,产销实绩连续高速增长,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为了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实现污水进管排放,去年县政府已落实排污指标500吨,目前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但由于该公司位于兰亭风景名胜区内,《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明确为限制准入区,禁止发展三类工业,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鉴于公司创建在前,规划实施在后的历史事实,特向县政府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实现污水进管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特此报告。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环评 审批手续 报告
校对:凌 彬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