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4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
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村:
2011年我镇的防汛防旱工作在县委县府高度重视下,县防汛指挥部帮助指导下,通过全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各类水利工程充分发挥了蓄水排涝效益,顺利地抗御了8号台风“梅花”的袭击,实现了“不死人,不伤人,低损失”的水利工程安全渡汛目标,为扎实做好2012年防汛、防台、防旱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年之计在于春,为切实做好今年汛前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明确重点,分工负责,落实责任,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开展汛前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这次检查内容是各类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能否正常运行,存在哪些问题,特别是检查山塘水库大坝是否存在裂缝、滑坡、渗漏、溢洪道是否冲刷,山体滑坡造成阻塞,人为筑坝抬高水位,启闭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各村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层层抓好检查落实。
二、检查方法、时间。各村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村管辖的山塘水库开展逐一认真检查,驻村指导员、村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这次检查,汛前自查要求在2月22前完成,并接受县防汛指挥部的复查。
三、检查要求。各村通过检查找出隐患,要落实好安全渡汛措施,对病害山塘水库出现可能造成的危害要认真检查落实,提出书面报告,对能在汛前完成加固整改的,要立即编制方案,确保主汛期前完成,对隐患较大的,不能在汛前完成的,要落实好渡汛措施,山塘水库要严格控制水位,确保渡汛安全。
防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并由行政领导亲自挂帅,在防汛自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实好防汛工作责任制和山塘水库巡查员责任制。
请各有关村于2月22日前将防汛自查情况及所附统计表报镇经发办(农业)。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送: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校对:王炎亨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