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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渚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1年,漓渚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的有关部署,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指导下,求真务实、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开展。
一、所做工作
(一)宣传引导,统一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条例》、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同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政府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
(二)建立组织,明确分工。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党政办的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为副主任,落实三位同志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并落实了查询场地和设备。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三)规范操作,依法公开。一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我镇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相关规定,合理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相应明确了具体的受理机构。二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三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内容。至今,根据由近及远的要求,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经梳理、筛查后,可以公开的内容基本上都已在网上公开,并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上传“绍兴县政府信息公开月报表”。全年合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4条,其中转发上级政策文件7项,政府本级政策文件53项,公共服务类文件3项,规划计划类文件1项。四是有效对接内网与外网信息内容。建立内部政务信息网,各办通过政务信息交互平台报送信息,实现内部信息资源的及时共享,实现内网和外网信息的有效对接。帮助回答网上提出的一些问题,也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四)加强检查,力求实效。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到目前为止,全镇没有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由于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础薄弱,经验不够,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尤其是对公开内容的准确分类把握还不高。二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本级网络平台未能充分利用;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四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三、下步计划
(一)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镇将以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网站的互动性,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督促检查,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效率。进一步严肃纪律,经常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漓渚镇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