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优化村庄环境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花木之乡的美誉度,切实改善村庄环境,根据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意见》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广泛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美丽乡村”,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这一工作目标,按照“加强监管、严格奖惩”的工作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切实改变我镇农村整体面貌,全面营造“天蓝、山绿、水清、地净、人美”的农村良好环境。
二、竞赛活动内容
1、竞赛对象。全镇12个行政村。
2、竞赛内容。包括保洁人员和设施配置、垃圾收集处理、卫生保洁、制度建设等4个方面(具体内容及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
3、竞赛方式。竞赛活动实行按季考核。每个季度末月由镇“洁净乡村”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竞赛活动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各村开展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考评,根据县分配名额评选出“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示范村2个和优胜村6个,填好“洁净乡村”竞赛示范和优胜村(居)申报表,报县农村新社区建设办公室验收。
4、竞赛奖励。竞赛按绍县新社领[2010]3号《关于广泛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意见》进行考评奖励,全镇环境卫生在全县范围内进入前六名的,县级有关奖励全额返还给村;在镇级每季评比中获得前四名、中间四位、后四位按3:2:1元结合人口规模进行奖励(人口规模按年初派出所提供常住人口和在册暂住人口总和),示范村和优胜村分别增加1元和0.5元进行奖励,漓渚村和洞桥村按0.3折、居委会按0.5折进行结算。
凡经镇上报被县取消评选资格或降级的村,减半扣减奖金,被连带的村相应增加一半奖金,年终统一结算。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是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的一个重要载体,务必充分认识,加强领导。要围绕“健全农村保洁队伍、配备农村环卫设施、保障农村保洁经费、严格保洁绩效考核”等重点,加强对“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竞赛活动应有的效果。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是实现村容整洁、促进乡风文明、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有效抓手。各村要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做好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改变民众的传统行为习惯这一文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引导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在做到门前三包。
3、进一步强化考核力度。将“洁净乡村”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及竞赛绩效列入镇对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凡存在“洁净乡村”竞赛活动中组织不力的、按季申报的“洁净乡村”竞赛活动中竞赛示范和优胜村经县抽查存在较大差距的、在明查暗访中问题突出被通报的、群众意见多反响较大等情况的,均要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该项全部得分。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