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中心)、有关部门:
现将《漓渚镇二○一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3日印发
漓渚镇二○一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工 作 方 案
根据“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为全面落实《绍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以及四月初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防治思路
根据《绍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镇地质灾害(隐患)总体发育较多,全镇共有四处,它们分别位于:棠二村大坞自然村,属于滑坡,目前基本稳定,阴雨天可能出现的滑坡险情派专人负责观察,及时撑握险情,及时反馈;棠棣村刘家自然村,属地面塌陷,目前稳定性较好,再发育可能很小;红星村矿山规划塌陷区,现尚在发展,趋势已减弱;中义村中庄自然村,属地面塌陷,目前情况稳定性较好,再发育的可能性较小;另外我镇还有规模及危害程度较小的几处滑坡等,虽然我镇已知地质灾害点险情不大,但隐患不少。
依照“预防为主”的根本原则,我镇2011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在于防范新地质灾害点的形成和发生。
二、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期
根据我镇月降水量的分布规律,一般3~4月为春雨期,降水以绵绵细雨为特点,强度不大,但降水日数多,延续时间长,土体湿润饱水,对于稳定性差的斜坡容易产生变形或破坏;5~7月上旬梅雨期及8~9月上旬的台风期常出现连续阴雨及暴雨至大暴雨天气,易引发地质灾害,尤其我镇在人类工程活动比较强烈的地段,强降雨的诱发作用更加明显。从我县及周边县(区)历年统计资料看,多数地质灾害发生于上述三个较为集中雨期,地质灾害发生概率与大气降雨成正态关系。因此,我镇地质灾害的主要防范期为春雨、梅雨和台风雨期,其中又以6月和8~9月尤为重要。
三、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
根据《绍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有下列重点防治区。
(一)大坞、刘家、红星、中庄重点防治区
位于大坞、刘家、红星、中庄一带,漓渚铁矿附近,大部处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出露地层主要为寒武—泥盆系沉积岩、元古界及震旦系变质岩,是全镇较活跃的经济活动带,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矿山较多,发展趋势尚处于不稳定状态。该几处地段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是村庄周边和重要矿山,防治和监管的主要任务是:(1)进一步查清区内的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2)对镇内建设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矿山地质灾害;(3)大坞的滑坡,刘家、红星、中庄的地面塌陷按要求做好监测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其它预防点(段)
我镇南部及西部山区公路沿线由于修路开挖山脚,部分边坡过陡,是山体滑坡、崩塌最易发生的地段,一到汛期受水流冲涮浸泡易发生地质灾害,应列为公路监察防治的重点。
农村学校及民房后山也是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地段之一,此类应列为镇、村监测防治重点。各村应在汛期前全面检查依山而建的农房的安全状况,并将情况向村民通报,同时报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标语、图片等形式,广泛地宣传防治灾害的科普知识,让全社会了解认识地质灾害,从而提高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监防工作的主动性。
2、加强监测工作,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对已发现的4处灾害点及今后工作中可能发现的新灾害点,所在村及涉险单位应成立监测小组,确定监测责任人,明确工作方法及内容,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做好原始记录,掌握灾情动态,为预防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由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监测,并积极做好灾害治理工作。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特别是汛期和大雨转晴后应加强监测,同时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隐患点所在地的防灾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让涉险群众知道灾害发生时的前兆特征和撤离线路,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3、村民建房、修路,往往依山削坡而建,绕山挖方而筑。坡度过陡且无防护是造成人工边坡崩塌、滑坡的主要原因,具有较大的危险性,所以合理控制人工边坡及加强防护是减少此类灾害的重要手段。
4、成立镇、村二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工作,各村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治工作应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镇、村分级负责。镇国土资源所是镇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报告重大险情事故。全镇各级要严格执行险情巡视制度、险情灾情快报专报制度,及时、快速、准确上报有关情况,为制定防灾抗灾方案提供基础资料。
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有关部门必须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防患于未然,决不可掉以轻心。要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与避让相结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走群测、群防、群治的防灾道路,共同搞好我镇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