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2011年的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临近五一小长假,公共场所人流、物流、车流显著上升,安全事故进入易发期和多发期。根据《绍兴县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绍县安办〔2011〕10号)和《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浙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机械行业防止“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县安监〔2011〕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建设“平安漓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
二、工作目标
开展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目标,坚决整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2011年不发生重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内容
1、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各类企业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达到“五化”标准和畅通要求。
3、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以及对“三违”现象有否进行处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4、特种设备是否依法开展安全检验,是否落实安全检验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安全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5、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配置的各种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应急救援演练有否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到位,对防范重大事故的措施是否编制专门方案。
四、检查时间
2011年4月30日前
五、检查对象
(1)我镇生产经营企业;
(2)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3)烟花爆竹、尾矿库、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
(4)道路、建筑工地及地质灾害点;
(5)各村辖区的私营企业和家庭工业;
(6)小(二)型水库和部分小(三)型水库。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预防群死群伤事故,是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实际,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全面部署,切实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
2、明确责任,强化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定人,定责,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