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机关工会[2011]1号
关于开展“美丽古镇、洁净机关”评比活动的通 知
各办公室:
为促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机关卫生管理,树立机关良好形象,营造文明、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镇机关工会决定在镇机关各办公室内开展“美丽古镇、洁净机关”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标准
1、办公室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20分)
2、文件柜的顶部严禁堆放旧书籍、旧文件、旧资料及杂物并随时保持整洁、无尘。(20分)
3、办公桌、文件柜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15分)
4、办公室墙面、顶棚、灯具、电扇、门窗应保持无灰尘、蛛网。(15分)
5、办公室严禁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10分)
6、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和吐痰。(10分)
7、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着整齐,举止大方。(10分)
二、管理要求
1、办公室主任为卫生管理责任人,督促办内人员搞好室内卫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每位机关干部应于每天上班前进行打扫卫生,下班前对室内物品进行整理。
3、每周六下午进行一次集中大扫除。
三、检查评比
成立“美丽古镇、洁净机关”考核办公室,由沈雪芬、凌利君、何雪堂、张明明、朱国顺、许长兴等六位同志组织考核人员,具体由镇机关工会牵头负责。每月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五星级洁净办公室”,得分在85分-94分之间的,为“四星级洁净办公室”,得分在80分-84分之间的,为“三星级洁净办公室”,并在办公室门口挂牌公示。年终对于得星最多的10个办公室进行通报表扬,并加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1分,对得星最少的10个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并减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1分。
安昌镇机关工会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开展 美丽古镇、洁净机关 评比 活动 通知
绍兴县安昌镇机关工会委员会 2011年3月31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