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度
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计划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食品安全监测作为2012年我县食品安全重要工作之一,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食品监测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完成市政府提出的“食品安全检测全市达每千人三批次,市区达每千人四批次”目标,特制定2012年度食品质量监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为依据,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强监测信息的公布、通报和利用,加大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力度,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我县食品安全,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二、监测重点
重点场所: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批发部、专营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服务消费场所,物流服务场所,农村,学校及周边地区,外来民工集聚区等
重点商品:以民生安全保障为重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食品,消费者普遍反映及相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食品。
三、监测方法
主要采用计划抽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四、监测数量
全年780个批次。
五、监测计划
一季度:糕点、米面制品、奶粉、乳制品、糖果、罐头、其它食品等食品。
二季度:儿童食品、中老年食品、豆制品、蜜饯、彭化食品、油炸食品、粽子、蛋类、奶粉及奶制品等食品
三季度:月饼、酒类、饮料、矿泉水、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蜂蜜、奶粉及奶制品等食品。
四季度:酒类、饮料、营养品、大米、干制食品、炒货、速冻食品、肉制品、奶粉及奶制品等食品。
期间,可根据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或危害性较大的问题商品,适时组织食品质量监测。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进行消费引导和消费提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举措。各工商所(分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让我们的工作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放心。
2、加强后续处理。一是对检测不合格食品的经营单位要立案调查,从重从严处理。二是要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柜,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加强宣传,在大众媒体上及时公告抽检结果,发布消费警示,扩大社会影响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放大监测效应。要按照“监测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四个一”工作要求,多层面应用监测结果数据,放大监测工作的社会效应。在消费者层面,通过发布监测信息普及消费知识,保障消费安全;在经营者层面,通过发布经营风险提示,提醒、敦促经营者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落实法定义务,采取积极措施,保障食品质量。
4、保障监测效果。在食品质量监测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把好抽样关、初检关、复检关、后续处理关、信息发布关等五个关口,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要求开展工作,特别是对信息的发布要严格把握合法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切实保障监测工作效果。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