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县十一届一次政协会议
第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县农业局:
陈水坤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的提案(第1号)已收悉,现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对“农家乐”严把准入关,凭相关部门的许可证,经审查后核发营业执照。
二、发挥个民协会的作用,指导成立“农家乐”行业协会,制订统一的管理、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定期对经营、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消保委的作用,及时介入妥善处理“农家乐”“宰客”、服务质量等消费投诉。
三、加大知名商号和著名商标培育扶持力度,加强宣传,做大做强“农家乐”。
联系人:房小军 联系电话:18605855258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