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中共福全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福党〔2012〕10

中共福全镇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局、中心):

为切实提高宣传报道工作质量,及时反映我镇在“绍兴中心城市卫星城、福兰新城核心区”建设过程中的最新动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福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2012年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我镇在“绍兴中心城市卫星城、福兰新城核心区”建设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正确引导舆论,不断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增强宣传效果。

二、宣传报道的要求和任务

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宣传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力求做到“快、新、实”,即宣传报道速度要快捷,题材要新颖,内容要真实。及时准确地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稿件,更好地宣传和推介福全。

(一)宣传报道工作的具体任务

1、全年在上级党报党刊上发表新闻稿件不少于52篇,具体任务为:党政办(财办)10篇,组织督查办2篇,经发办(包括农业线)6篇,社事办5篇,城建局6篇,拆迁办2篇,综治中心3篇,新农村建设指导中心2篇,广电站16篇。(审批服务中心考核任务归属到经发办、城建局结算

2、在县委、县府办信息简报上发表信息不少于30篇,由党政办负责。

3、全年在上级广播电视台播出新闻不少于120篇(只),由广电站戴文荣同志抓好落实。

4、各办(局、中心)每月必须向《聚焦福全》、《福全简报》报送信息2篇以上。

(二)宣传报道工作的具体方式

各办(局、中心)信息报道员在采写办(局、中心)内、线上信息的基础上,也可以采集全镇范围内所有的信息内容,将采集的信息以文字稿形式报给张志方,按上报时间先后由张志方审核把关后统一联系媒体发表,稿件发表后该稿件计入该办(局、中心)的考核任务。若稿件没有发表或只提供信息没有文字稿不能算作任务数。

三、信息报送的重点与途径

(一)信息报送的重点

1、全镇在推进省级中心镇、小城市建设,特别是在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管理、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等方面有特色的新经验、新成绩、新问题。

2、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县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3、上级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镇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

5、重大的社会新闻、社会动态,重要的社情民意和紧急突发性事件。

(二)信息报送的途径

第一类:县级及以上新闻单位,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

第二类:县委办《每日交流》、《绍兴县通讯》;县府办《今日政务》、《参阅件》、《政务信息》等;以及由县委办、县府办转报上级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刊物。

第三类:《聚焦福全》、《福全简报》和县、市级部门以上的线上工作简报(刊物)。

四、奖励办法

1、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等国家级党报党刊录用的正面信息、文字稿和摄影图像稿,每篇奖励2000元。

2、被部级报刊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3、被省、市、县三级党报(日报)录用的正面信息、文字稿和摄影图片稿,头版每篇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其他版面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

4、被省、市、县委办(县府办)录用的信息,每篇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5、被省、市、县广播电视台录用的广播稿和影像稿,在省、市、县机关部门内部刊物、线上工作简报等发表的稿件每篇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

6、被《聚焦福全》、《福全简报》录用的稿件,300字以上的奖励20元,300字以内的奖励10元。

7、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奖励的各类调研文章或编入有关文集的稿件(字数在2000字以上)每篇奖励200元。

8、凡被评为信息报道先进个人的,市级奖300元,县级奖200元(凭文件或荣誉证书结算兑现),不累计。

9、凡合作稿件,计奖办法同上,奖金由合作者自行分配。

10、同一信息,被各级采用,只取最高一级奖励,不重复计奖。

五、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对办(局、中心)考核:各办(局、中心)能按规定完成任务数的,办(局、中心)成员每人加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分2分,信息报道员加3分,超额部分按每篇0.2分奖励;如完不成任务数的,则办(局、中心)成员每人扣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分2分。

3、对信息报道员考核:稿件先由信息报道员自行统计,凭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录用稿件(复印件)或能够证明录用出处的真实证明材料到镇党委宣传报道组张志方处审核办理政策结算,年终统一进行结算兑现。

4、年底评选优秀信息报道员若干名,给予奖励。

5、鼓励全体机关干部、全镇辖区内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信息报道工作,如有录用,奖励政策予以参照。

六、组织措施

1、成立镇党委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月娟,副组长;裘红萍,成员:章卫东、寿小红、俞文潮、方卫利、郭利通、陈华、汤敖齐、金峰、董懿、张志方、戴文荣。各办(局、中心)必须至少指定1名以上干部作为信息报道员队伍组成人员,各信息报道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挖掘工作经验和亮点,把正面舆论宣传做深唱响。

2、各办(局、中心)及各行政企事单位要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信息报道员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载体,为外宣报道创造条件。同时要配备好信息报道员,做好信息提供和报送工作。

3、镇党委将保障必要的财力和精力组织开展采风活动,邀请绍兴县报、绍兴县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资深编辑、记者来镇进行宣传报道业务知识培训。

4、每季进行宣传报道录用篇数通报制度,分析问题,对照差距,对完成情况不理想且主观不努力的办(局、中心)要以书面形式实行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报送镇主要领导。各办(局、中心)分管领导要及早和经常性地关注信息报道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督促办(局、中心)人员要以积极有为的工作姿态努力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宣传  考核  奖励  意见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31日印发

  校对:张志方                               共印14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360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