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12〕4号
福全镇人民政府关于将瑞丰银行金融服务
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村、瑞丰银行福全支行:
为拓展我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增强服务功能,方便人民群众,按照绍县民[2011]156号文件精神,决定将瑞丰银行金融服务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将瑞丰银行金融服务项目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就地就近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无偿、便捷、优质、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从而扩大村级便民服务事项,健全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二、服务内容
瑞丰银行福全支行在全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服务点,主要为村民提供银行卡小额取款、农户贷款申请受理、农户信贷基础管理、办理丰收卡申请受理、金融业务宣传咨询等金融服务工作。
三、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全镇金融服务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要求在2012年4月上旬完成。具体分成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⒈试点准备(2012年1月31日前)
镇有关部门会同瑞丰银行福全支行先在胜利村便民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形成规范。
⒉动员部署(2012年2月10日前)
在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
⒊组织实施(2012年3月31日前)
由瑞丰银行福全支行配合各村做好有关实施工作。
⑴落实工作班子。镇一级成立以陈刚同志任组长,王永祥、赵阳泉、王伟强等同志任副组长,金峰、金炜、朱国苗及瑞丰银行福全支行有关信贷员为成员的福全镇推进金融服务纳入村级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村一级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任务。
⑵搞好设施配置。根据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类型,按照规范统一的原则和“事项上墙、资料上架、服务有序、形象有牌”的要求,由瑞丰银行福全支行会同各村做好各项金融服务设施配置工作。
⑶开展业务培训。由瑞丰银行福全支行组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开展银行卡小额取款、农户贷款申请受理、农户信贷基础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培训。
⑷全面开展工作。分别开展农户调查、信用户评定、信贷授信核定、办理银行卡小额取款、金融业务宣传等工作。
⒋验收阶段(2012年4月10日前)
县有关部门会同瑞丰银行对我镇金融服务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实施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督促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同时做好总结完善和深化服务工作。
为促进金融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在办理小额取款业务、做好农户信贷申请受理、农户信贷基础管理(建立档案、信用户评定)等服务工作,根据实际成效,瑞丰银行将给予适当经济补贴。
四、工作要求
⒈统一思想,加强配合。推进金融服务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一项方便群众、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镇、村及瑞丰银行福全支行各级干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配合,共同负责抓好这项工作。
⒉统筹规划,认真实施。推进金融服务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联系实际,统筹安排,因村制宜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⒊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各村和瑞丰银行福全支行要切实加强对推进金融服务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做到职责明确,措施有力,配套齐全,功能完善,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金融服务 纳入 便民服务中心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3日印发
校对:金 峰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