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党〔2012〕2号
中共福全镇委员会
关于何有根同志退休的批复
何有根同志,1932年5月出生,1960年至1965年任原义道房大队主办会计,实际连续任职时间为6年。
根据何有根同志的申请,按照福党[2005]7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和福党[2010]57号《关于提高村、厂老干部生活补助金的通知》文件精神,该同志退休享受生活补助金为每月300元。
何有根同志的退休金由胜利村发给,自2011年1月起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干部 退休 批复
抄送:胜利村党支部,何有根本人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印发
校对:杭淑颖 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