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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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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接轨杭州经济圈、建设杨汛小城市”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更好发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村(居)干部队伍的积极性,确保今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现对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村(居)干部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月度考核采取倒扣法,按月考核公示,按月兑现奖金。年度考核采取综合考核计分法,年终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分值,按照考核得分计酬。

二、考核对象

全镇20个行政村(居)主职干部(江桥居委会除外)。

三、考核办法

村(居)干部工资报酬分为基本工资、月度考核奖(只考核主职干部)、年度考核奖。

1、基本工资

按村(居)人口规模大小确定(以2011年数据为准)。

(1)第一档村:人口在4000人(含4000人)及以上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400元。

(2)第二档村:人口在3000人(含3000人)-4000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200元。

(3)第三档村:人口在2000人(含2000人)-3000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000元。

(4)第四档村:人口在1000人(含1000人)-2000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1800元。

(5)第五档村: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基本工资为每月1600元。

基本工资以书记为基数,主任为9折,其他在编干部具体折数由镇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和村(居)两委会研究确定,报镇党委、政府备案;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委主任,基本工资上浮15%。书记、主任基本工资由镇财政按月发放,其他干部基本工资由村(居)列支。

2、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奖基数为每月1000元,全年12000元,实行倒扣法,扣完为止,按月考核公示,每月兑现,由镇财政列支。考核对象为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其中主任9折计奖。具体考核内容为四方面:

(1)违法违章。出现新增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或非法填埋河道每起扣200元,村干部制止不力的,每起扣500元;出现侵占基本农田建设而制止不力的,每起扣800元;出现私建坟墓而制止不力的,每起扣500元。(由城建局、社事办考核)

(2)计划生育。出现无计划生育的,扣1000元。(由社事办考核)

(3)环境整治。“洁净城镇、美丽乡村”竞赛活动列末五位的,每次扣200元。(由城建局考核)

(4)社会稳定。当月发生赴县以上集体上访的,每起扣考核奖500元(经认定为无理上访的减半)。所属地企业、民房、山林发生火灾、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1人及以上的,每起扣200-1000元。(由经发局、综治中心考核)

3、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内容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社会稳定(政法综治)和社会事业(基层基础)四部分,设基本分100分,另设附加分100分。年终考核奖金采取“年度考核分数×考核分值”进行结算,考核分值以当年村(居)实际收入进行分档确定,年终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镇党委审批同意。其余干部年终奖以书记为基数,折数由镇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和村(居)两委会研究确定,报镇党委、政府备案,由村(居)列支;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委主任的,年终奖金上浮15%,上浮部分不作为其他干部的对照标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分值的具体档次为:

全镇20个村(居)以2012年实际年收入为依据(以“三资”代理中心数据为准),实际收入主要指:直接经营收入、租赁费收入、资金占用收入、土地使用费、各业上交承包(使用)费、投资收益、其它收入,不包括土地征用款、上级补助收入。

第一档村(居):年收入在全镇排名1-8位。

第二档村(居):年收入在全镇排名9-14位。

第三档村(居):年收入在全镇排名15-20位。

四、结果运用

1、先进评比

根据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按得分高低分档取前10名[其中第一档村(居)取前5位、第二档村(居)取前3位、第三档村(居)取前2位]村(居)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村(居),考核优胜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年终奖各增发2000元,由村(居)列支。

2、一票否决

凡出现计划外生育、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安全生产责任事件、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群体性上访引发社会不稳定、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均实行先进评比一票否决,并以村(居)书记奖金的20%为标准扣发到直接责任人和每位建奖人员,直到取消全年奖金。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其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春锋、蒋利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各办公室(局、中心)负责人组成。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六、本考核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2012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村(居)干部  目标责任制  考核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丁春锋         2012年3月31日印发


2012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责任线

考核内容

分值

考  核  细  则

考核

单位

社会事业

(基层基础)线

(25分)

社会保障

1

按要求完成即征即保、老年农民生活补助、失土农民生活保障、城镇居民补缴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长寿老人补贴,得基本分,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社事办

公共卫生

2

按要求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任务的,得1分;完成当年农民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村(居)辖区内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扣2分。

文化宣传

2

配合完成“欢乐乡村”演艺活动、县文化体育创建各项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完成党报党刊和镇下达各项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被县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影响较大的,每次扣1分;新出现非法幼儿教学点的,每次扣2分。

计划生育

8

1、计划生育率(包括流动人口)达到100%得4分,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3分,每出生一个计划外一孩、二孩扣4分,多孩扣5分;2、查孕查环率达100%得1分,查孕查环未查1人扣0.5分,以此类推;;3、当年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55%,得1分,每减5个百分点扣0.5分;4、婚前医学检查率与优生检测率各达80%和90%以上的,得1分,未检1人扣0.5分,以此类推;5、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率和信息掌握率达到95%以上的,得1分,每减5个百分点扣0.5分。

民政殡葬

2

按要求完成县下达各项任务的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存放率未达到100%,扣1分;跟踪管理服务率未达到95%以上的,扣1分,无跟踪管理服务人员的,扣1分;私建坟墓被举报查实的每起扣1分,被媒体曝光的加倍扣分。

民族宗教

1

新出现非法庙宇的,每起扣1分;民间信仰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分。

 

责任线

考核内容

分值

考  核  细  则

考核

单位

社会事业

(基层基础)线

(25分)

党建工作

5

班子团结,战斗力强;两委会议事规范,有任期目标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各类记录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正常得基本分。班子不团结、议事不规范扣1-3分;无任期目标任务、无年度工作计划、无后备干部的扣1分;党建园地等党建设施不健全的扣1分;坚持“三会一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委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全年至少举办1次集中党课,每缺1次扣0.5分;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1次 “两票制”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未召开或未开展的扣0.5分;认真记录“三簿一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扣1分;党员发展无规划扣0.5分,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扣1分,违反程序发展的扣1分;远程教育设施不符合要求、无法正常播放或播放收看次数少于规定要求的扣1分;未开展党组织公开承诺和党员“一句话承诺”(“承诺与问责”)的扣0.5分,未建立党员联系结对困难户制度或未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扣0.5分。

组织办

党风廉政

4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有效得基本分。未开展主职干部诺廉、评廉的扣1分,党员违纪每人扣0.5分,班子成员违纪每人扣1分,被刑事处分的加倍扣分;未认真落实深化“夏履民主程序”工作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违反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每起扣1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硬件不到位的扣1分,软件不及时到位的扣1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转不畅、人员不到位的扣1分。

纪 委

(限25分)

计生殡改

 

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位次,酌情加分。(全镇限加15分)

社事办

评星晋级

 

当年被评为“五星级”、“四星级”党组织的,酌情加分。(全镇限加10分)

组织办

 

责任线

考核内容

分值

考  核  细  则

考核

单位

经济

发展线

(25分)

村级收入

3

当年村级总收入(不含补助收入)以上年实绩为基数,完成基数得基本分,完不成扣1分。

经发局(农口)

三资管理

2

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不按时公开、财务不按时报账的每次各扣0.2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不得分。

农口统计

2

按实保质上报各类农口线报表得基本分。瞒报、漏报或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不建立统计台帐经查实的,不得分。

现代农业

2

积极鼓励土地、林地流转,认真做好粮食功能区建设的得基本分,不按要求完成的扣1分。

三防工作

4

积极做好防汛抗台、防灾减灾工作,发现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的扣1分;无山林火灾事故、无农业用电事故、无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发生一起各扣1分,死亡一人取消基本分。

安全生产

5

辖区无安全死亡事故和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与所辖企业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成镇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杜绝无证无照经营,得基本分;辖区内发生个人火灾事故每起扣0.5分(由派出所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签订查到一家扣0.1分,发现无证无照单位每家扣2分;未完成镇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以上报资料为准)每次扣1分,发现“三合一”单位每家扣2分。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扣除基本分,二人及以上扣除经济线基本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经发局

环境保护

5

辖区内无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群众举报;未发现锡箔作坊的,得基本分。辖区内对环境污染举报一次扣0.5分,重复举报扣1分,三人以上群体性上访扣3分;发现锡箔作坊举报未取缔的扣除基本分。

招商引资

2

采取措施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得基本分。

(限25分)

村级收入

 

当年村级总收入(不含补助收入)以上年实绩为基数,有较大增幅的,酌情加分。(全镇限加10分)

经发局(农口)

招商引资

 

当年新引进招商项目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年实现税收每5万元及以上;当年新增家庭工业(以工商注册为准),有销售实绩,新引进外贸公司、连锁超市、较大规模商场或酒店等三产项目的,酌情加分。(全镇限加15分)

经发局

 

责任线

考核内容

分值

考  核  细  则

考核

单位

城市

建设

(拆迁

征地

)线

(25分)

规划管理

6

全年无违章建筑得基本分,新增违章建筑每起扣1分,镇级统一组织拆违的所涉及村(居)每次扣3分。

城建局

国土管理

8

全年无违法用地得基本分,有违法用地每起扣1分,被立案查处每起扣3分。

村容村貌

6

环境卫生年度考核总分位列全镇末5位的,扣1分;在县领导抽查中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同时取消推荐评选县示范村和优胜村资格。

招投标管理

2

按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得基本分;未按规定招投标的,每起扣1分。

村庄绿化

3

当年完成绿化面积得基本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限25分)

征地工作

 

当年完成征地任务的,酌情加分。(全镇限加5分)

拆迁工作

 

当年完成拆迁任务的,酌情加分。(全镇限加5分)

新农村建设

 

当年实施空心村改造建设的,积极配合县、镇级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的,酌情加分。(全镇限加5分)

洁净乡村

 

环境卫生年度考核总分位列前10位的各加1分。(全镇限加10分)

 

责任线

考核内容

分值

考  核  细  则

考核

单位

社会

稳定

(政法

综治)线

(25分)

信访工作

10

扎实开展信访“五个一”工程,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五个一”工程未落实的扣1分;发生赴京、省、市、县集体上访(5人及以上)每起分别扣4分、3分、2分、1分,赴京、省个访每人次分别扣2分、1分,发生非正常上访的加倍扣分,信访案件已终结或认定无理访的减半扣分,事前及时提供信息,主职干部亲临现场调处的减半扣分;公开电话受理件调处不及时或反映情况属实并有违法、违规的每起扣0.5分。

综治

中心

社会治安

5

辖区内无大案要案发生,每发生一起重特大案件扣1分;出租私房、流动人口办证率达100%、95%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辖区内发生消防火灾或各类死亡事故每起扣1分;发生“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被立案查处每起扣1分;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低于60%的扣1 分。

综合治理

5

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大调解”工作。“二个组织、四支队伍”等群防群治队伍不健全的缺一项扣1分;村级综治工作站、司法行政工作室未建立的扣1分;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不到90%的扣1分;辖区内发生重大事件,主职干部不参与调处的每起扣1分,出现民转刑案件的每起扣1分;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对象脱管或再次犯罪的每起扣1分。

武装工作

5

完成镇布置任务的得基本分。征兵体检缺1人扣0.5分,县镇已定兵员,每调整1人扣1分,民兵训练任务缺1人扣0.5分。

人武部

(限25分)

信访工作

 

扎实开展信访“五个一”工程,当年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重复上访的,酌情加分。(全镇限加10分)

综治

中心

综合治理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成效,平安村(居)创建扎实有效,当年无重特大案件或事故发生,社会治安良好,群众安全满意率较高的村(居),酌情加分。(全镇限加5分)

武装工作

 

当年完成征兵任务和基层民兵连规范化建设,民兵活动经常化、信息化管理工作业绩突出,酌情加分。(全镇限加10分)

人武部

工作创新

示范创建

工作成效显著或创新性做法得到县、市、省级以上领导书面批示肯定的,分别加1分、2分、3分;以现场会等形式加以推广的,按级别加倍加分;

当年度创建成功各类示范村(居)的,按县、市、省级以上的,分别加2分、3分、4分。

各办(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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