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30-3号
签发人:张咸良
关于兰亭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濮海潮、汤小峰、徐明法、张明孝、金云祥、王伟星、张继国等代表提出的3号代表建议:谢庆公路一期已完成,但绍大线谢家桥至花坞段尚未安装路灯,给村民出行带来不便。要求镇政府将路灯延伸至花坞自然村口。
现答复如下:到目前为止,镇政府已投资500余万元对绍大线五洋桥至谢家桥段实施了路灯新装工程,因谢家桥至花坞段过往行人较少,对路灯防盗管理带来不便,加上今年我镇投资项目已经县发改委发文明确,项目实施也较多,对镇财政压力较大。为此,对上述路段的路灯安装近期暂不实施。
感谢代表们对公共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鲁麓树 联系电话:84607566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十六届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校对:徐永卫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