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30-2号
签发人:张咸良
关于兰亭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任瑶根、茹国娟、鲁国伟、陈奇洪、汤建芳等代表提出的2号代表建议:兰亭江支江(中学后面至任家畈)两岸未砌坎,塌方较多,杂草丛生,严重影响环境美观和河道保洁。要求镇政府争取列入县水利项目,对兰亭江支江实施河道砌坎整治。
现答复如下:兰亭江支江(中学后面至任家畈)两岸未砌坎,确实对河道和村庄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目前,根据镇域规划,上述地段土地将进行整体出让,出让后由摘牌单位负责进行砌坎,以便于统一规划,形成整体。
感谢代表们对公共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 刚 联系电话:84600691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十六届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校对:徐永卫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