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23号
兰亭镇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根据兰亭镇实际,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监督部门职责,为全镇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一根本目标,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开拓创新为突破,强化监管,采取专项整治与长期监管措施,整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长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活动,使全镇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兰亭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咸良任组长,副镇长李菲任常务副组长、吴强、赵刚、施芬花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社事办、经发局以及派出所、工商所、质监局、食监中队、卫生院、广电站、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确保食品药品工作能落到人头。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1)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进行督查;负责拟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以及各相关部门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由社事办牵头,食监中队配合】
(2)负责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管,查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畜禽水产品药物残留量监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由经发办(农业线)牵头】
(3)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管理监督,协助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规范食品市场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杜绝无证生产加工现象。【由经发办(工业线)牵头,质监局配合】
(4)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由经发办(工业线)牵头,工商所配合】
(5)负责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做好健康体检及监督管理;协助镇做好食品药品工作;积极查处非法游医。【由社事办牵头,卫生院配合】
(6)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的事件。【由派出所牵头】
(7)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农村家宴中心、企业、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生产领域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由社事办牵头,食监中队配合】
(8)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宣传工作,组织广播媒体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由社事办牵头,广电站配合】
(9)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企业应负责组织人员在本企业内开展经常性的餐饮、食品安全培训和检查,确保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积极配合镇政府做好创建工作,协助开展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经发办(工业线)牵头,各企业单位配合】
(10)负责做好镇域内各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协助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检查活动。【由社事办牵头,镇教育总支配合】
(11)各村(居)确定公共安全协管员一名,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公共安全协管员应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户口登记簿及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各村(居)积极配合镇政府做好创建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及时报送本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时,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并及时妥善做出应急处理。【由社事办牵头,各村(居)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媒体及时报道开展检查整治的措施、进展和成效;正确把握舆论方向,坚持以正面宣传、正面引导为主,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分区域、分环节监管责任,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好职责,又要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出现监管空挡,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监管,建立机制。要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网格监管工作,切实加大巡查检查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
六、活动安排
|
活 动 内 容 |
牵头单位 |
时间安排 |
|
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生鲜乳、兽药、瘦肉精等检查整治行动,整顿规范养殖场死猪、死禽处置,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经发办(农业线) |
每季度 |
|
以肉制品、黄酒、茶叶、米面、冷冻饮品等地产食品为重点,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经发办(工业线) 质监局 |
每季度 |
|
以粮、油、肉、奶、饮料、腌卤、糕点等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农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
经发办(工业线) 工商所 |
法定节假日前 |
|
开展打击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以及鲜肉和肉制品等专项整治。 |
食品药品监察稽查中队 |
每季度 |
|
以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等为重点,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 |
经发办(农业线) |
每季度 |
|
活 动 内 容 |
牵头单位 |
时间安排 |
|
加大对药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防止食品、用药不安全事件发生。 |
食品药品监察稽查中队 |
每季度 |
|
春季秋季开学前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 |
食品药品监察稽查中队 |
暑寒假开学前 |
|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
社事办、广电站 |
每季度 |
|
在重大节假日前,开展食品药品联合大整治活动。 |
派出所、工商所、质监局、食监中队、卫生院 |
法定节假日前 |
附件:1、绍兴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动态情况表
2、绍兴县药品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动态情况表
3、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表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 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
校对:唐晓芳 共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