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12〕32号
福全镇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百日
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身体健康。针对当前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2〕52号)、绍县政办发〔2012〕33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镇食品药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有效消除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坚决遏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使我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显著加强,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
以蔬菜、畜禽产品以及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产品,以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兽药以及滥用抗生素、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等为整治重点,开展蔬菜、畜禽产品、生鲜乳、兽药、瘦肉精等检查整治行动,整顿规范养殖场死猪、死禽处置,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镇经发局(农业线)
(二)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大检查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频次,查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造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镇经发局(工业线)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大检查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按职责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验收等制度,大力推行食品经营电子化监管方式,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开展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农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强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标识不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福全工商所、镇经发局(工业线)
(四)开展餐饮消费环节大检查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强化餐饮单位主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以大型餐馆、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加强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水产品、畜禽产品、反季节蔬菜、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福全中队、镇社事办
(五)开展药品安全大检查
对药品流通环节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走票、转让证照及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加大对药品使用环节的整治,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验收、养护管理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药品违法广告的整治,对违法广告的药械实行重点抽验,对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停止销售该药械和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福全中队、镇社事办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25日)。镇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开展动员宣传,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26日至7月20日)。相关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提出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中掌握的存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单位,特别是行业内长期存在的影响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的“潜规则”,要重点进行检查整顿。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进行检查整顿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并将适时组织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镇长任副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百日大检查领导小组,相关办公室、有关部门要按本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二)加强协调配合。相关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三)加强督查评估。相关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本区域、本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媒体及时报道开展检查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正确把握舆论方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五)加强长效监管。相关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集中监管力量,严格依法行政。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 质量安全 检查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7日印发
校对:方卫利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