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2〕19号
绍兴县档案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304号提案的答复
王建英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档案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提案(第30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通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建设得到迅速发展,档案管理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利用档案信息为现实工作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普通老百姓服务,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档案建设中,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民生档案是相关社会公民的人身权益、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的个人档案,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加强民生档案管理是我们档案部门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各有关部门共同的职责。
一、各有关部门涉及民生档案的情况
(一)县档案馆:馆藏档案中涉及民生的包括婚姻登记档案5706卷、28593件、239487对,已经全部完成数字化扫描46万余页;土地承包档案650卷;山林延包档案1826卷,已完成7.5万页的扫描任务;国有转制企业职工档案1470卷、电子目录36178条、扫描26.4万页;县城建档案馆移交的近8万条涉及建设工程档案的电子目录;移民档案691件。
(二)县民政局:业务档案主要涉及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移民安置和民间组织等几大系列。已初步建立起“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信息化、系统化管理。
(三)县卫生局:基本建立了2153名乡村医生的个人档案,目前在岗417名,已离岗1736名。
(四)县人社局:涉及民生的主要是知青档案,主要保存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经各村、乡(公社)统计后上报给当初的内务局知青办的“知青花名册”,共80册左右,该名册计划将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数字化扫描。
(五)县教体局:已保存电子档案目录1万多条,建立了学籍、退休等业务档案和文书档案,在代课老师落实养老保障工作中发挥了档案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民生档案资源整合、共享、服务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以理顺关系为前提,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民生档案涉及诸多部门,要积极创建“一站式”查档模式,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一个“归属明晰、运转协调,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县级综合档案资源管理体制。由于各种因素,县档案局要统一协调县各有关部门对民生档案信息的整合有较大困难。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1月19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意见》(绍政办发[2009]194号),已提出涉及民生等资源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市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市档案局等单位协助参与的领导体系,我们也将向县政府建议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以资源整合为手段,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议县“两办”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民生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通力合作,本着“一盘棋”的考虑,服从大局,进一步提高对民生档案资源整合重要性的认识,打破条块分割,从根本上改变民生和重点档案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局面;县综合档案馆要依法加强对民生档案的接收,在加强民生档案实体接收的同时,要积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手段,加大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使更多的民生档案资源向国家综合档案馆集聚。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县综合档案馆要加快民生档案信息化建设,优先实施民生档案数字化项目,并依托县信息中心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为建立规范的民生档案资源管理体系和民生档案信息利用体系奠定基础。
(三)以数据备份为目的,加大资源的开发利用。今年省档案局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档案登记备份制度是专门为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登记备份,档案部门作为非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对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提供鉴定,可以有效化解纠纷,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在民生档案的开发利用中,我们要加快整理、鉴定和开放的步伐,多形式、多途径地开发民生档案资源,为人民群众查询民生档案信息提供便利,积极主动地提供已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民生档案信息的查阅服务,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档案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俞关兴 联系电话:13515857199
附:《委员提案处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绍兴县档案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委员 提案 答复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