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乃至全国中毒窒息事故频发。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治理中毒窒息事故安全隐患。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和行业内存在中毒窒息事故隐患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逐一建立隐患档案。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督办。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或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快开展推广防范体系建设试点步伐。各试点单位要根据《绍兴县开展印染行业中毒窒息事故预防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绍县安办〔2012〕31号)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有关街道、开发区和单位要及时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成效,形成一套实用的管理制度和防范体系,并在本辖区和本行业乃至全县范围内推广经验。
三、切实健全完善事故防范“四有”制度。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健全完善包括有责任体系、有管理制度、有应急预案、有防范措施的“四有”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四有”要求,加强对存在中毒窒息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督管理,全力预防和杜绝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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