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汛期和夏季期间,高温、潮湿、多雷雨等恶劣气候易给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特别是近期 连续阴雨,过程性降雨强、雨量大,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和矿山、尾矿库安全事故,针对汛期和夏季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汛期及夏季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责任,认真部署汛期及夏季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专人,督促辖区内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汛期和夏季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可靠的防汛及度夏安全保障措施,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汛期及夏季全县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强化排查,落实措施
各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汛期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防止边坡坍塌、滑坡的安全措施;加强非工作边坡、台阶坡面和矿山运输道路的安全检查,及时治理危险结构面,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凹陷露天矿山,必须设置专门的防洪、排水设施;严格遵守雨雾天气停止生产作业制度,汛期更应加强防高处坠落、机械和人员上下山溜坡、漏电触电等事故隐患的整治。
2、尾矿库企业要加大汛期专人巡查的频次与力度,加大对坝体出现裂缝、变形、坍塌、滑动等迹象的监测监控,坝面出现管涌、流土漏砂、高位渗漏及沼泽化等渗流破坏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对尾矿坝下游有居民区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实施有效监控。
3、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要加强对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等装置的定期检测,确保安全装备硬件可靠;沿河、湖及有库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防汛工作,确保防汛物资器材的充足完备;要做好夏季高温的防护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的降温设施完好;要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减少或调整高温天气的作业时间和时段,工作场所配备防暑药物和清凉饮料。
三、加强宣传,严格培训
要结合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关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生产一线操作人员要进行强制性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四、完善预案,应急值守
各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实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汛期及夏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预警工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要针对气象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要强化现场监管,对重大危险源等危险部位和场所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