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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一二年度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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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一二年度信息调研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现将《二○一二年度绍兴县工商局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二○一二年度绍兴县工商局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绍兴县工商局二〇一二年度

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工商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充分展示系统工作成效、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工商局信息调研工作要求,特制定2012年度全县工商系统信息调研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按照信息调研反映工作、服务工作、促进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调研的激励调动和业务指导功能,在保证报送数量的前提下着力提升信息质量,力争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政务信息考核设置

    (一)基础分

    1.机关

    市场科50分、消保分局50分、注册分局50分、食监科30分、商广科30分、网监办公室30分、法规科25分、个协25分、经检大队20分、个监科20分、人教科10分、监察室10分。

    2.基层

    轻纺分局110分、柯桥分局55分、钱清所55分、齐贤所25分、福全所25分、滨海所20分、平水所15分、陶堰所15分。

    各科、所年度完成1篇调研文章(可合作撰写),并在县局网刊登。

    未完成基本分按完成比例得分,完成基本分得100分。

    三、信息分类及分值标准

    1.系统政务信息

    总局信息录用:信息刊物-红头简报40分、经验信息10分、动态6分。省局信息录用:近期要闻12分(合编计半、点到单位计2分);工商交流12分(此项基层所工作刊发加倍记分)、经验参考6分、专报信息6分、每日要讯3分、重点关注3分、要情采编5分、一周信息亮点3分(加倍记分)、图片新闻2分。同一信息在多个栏目录用的以分值最高的栏目标准计算,不重复记分(一周信息亮点除外)。经省局上报省委省政府信息,上报3分,专报上报5分;省委省政府录用信息计分为:动态信息5分、专报10分(此项除机关和轻纺分局外可加倍记分,经县委县政府上报不加倍记分)市局信息录用:要闻2分(图片信息)、基层动态1分、简报4分。以上栏目信息合编减半记分,全省、全市综合性合编信息年底统一记分,每个单位最高记分不超过3分(单独上报除外)

    2.党委政府信息

    省委省政府经验交流30分,动态信息8分、专报15分(此项经县委县政府上报录用动态信息5分、专报10分,省政府交流不变),市委市政府信息3分,专报6分。县委县政府信息1分(经县局办公室上报县委县政府专报3分)

    3.工作调研

    总局调研10分、省局记6分、市局计4分,县局调研作为基本任务不列入记分。获得全省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每篇加10分(加倍记分),二等奖每篇加8分(加倍记分),三等奖每篇加5分;在国家级正式批准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调研文章的,每篇加8分,获奖的每篇加15分;获得市局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每篇加8分(加倍记分),二等奖每篇加5分,三等奖每篇加2分。抄袭的每篇扣5分。合作撰写的减半记分。

    4.领导批示加分

    省主要领导批示加20分,其他领导批示加15分;省局主要领导批示加10分,其它领导批示加6分。市主要领导批示加10分,其他领导批示加6分;市局主要领导批示加8分,其它领导批示加4分。县主要领导批示加8分,其他县领导批示加4分。

    同一信息多位领导批示取最高分,合编减半记分,综合信息点到单位记2分。

    5.扣分:一周内向县局报送信息少于1条的,每次扣系统内政务信息考核分(下同)1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约稿任务的,每次扣1分;报送信息失实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的每次扣1分。

    六、信息调研工作评优

    信息调研工作考核成绩前2名,给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分(提交党委会讨论)。

    信息调研工作评优设置两项计算(不产生实际分数,仅作为计算方法):一是增幅排名第一名5分,落差1分,以此类推。二是占总超出分值比计算,总分5分,按实际占比加分。两项分数相加前两名给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分。

    五、附则

   (一)数据统计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0日。

   (二)本办法由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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