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印发绍兴县工商局二〇一二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关于印发绍兴县工商局二〇一二年度

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现将《绍兴县工商局二〇一二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绍兴县工商局二〇一二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绍兴县工商局二〇一二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扎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根据省市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12年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计分内容及标准

   (一)系统宣传平台

    1.省局外网:录用每篇计3点。轻纺分局、柯桥分局录用8篇以上加倍记分,钱清所录用6篇以上加倍记分,齐贤所、福全所、滨海所、平水所、陶堰所录用3篇以上加倍记分。

    2.《市场导报》每篇计2个点。

   (二)市级媒体

    1.市级重点媒体:《绍兴日报》头版每篇6点,其他版面每篇3点。绍兴电视台每篇3点,绍兴广播电台每篇1点。

    2.其他市级媒体:《绍兴晚报》、《天天商报》头版每篇4点,其他版面500字以上每篇2点,500字以下每篇1点。

   (三)县级媒体

    1.在县电视台开辟《红盾视点》专栏,由局有关科室按计划完成。

    一月份注册分局、二月份个监科、三月份消保分局、四月份经检大队、五月份个民协、六月份食监科、七月份法规科、八月份人教科、九月份商广科、十月份网监办、十一月份监察室、十二月份市场科。(2013年考核办法未出台前,按当前顺序延续。)

    2.《绍兴县报》头版每篇3点,其他版面1000字以上每篇2点,1000字以下每篇1点。县电视台、广播台新闻报道每篇1点。

   (四)省级以上媒体

    1.国家级重点媒体: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录用新闻稿件每篇6点。

    2.中新社、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新网、人民网、新华网,每篇3点。

    3.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人民广播电台、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今日浙江、钱江晚报、都市快报、今日早报、青年时报、浙江法制报、浙江在线每篇2点。

    4.因工作创新或工作经验在国内引起各大媒体关注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国家级重点媒体加倍记分。

    二、考核方法

   (一)基础分

    1.机关

    消保分局20点、市场科20点、商广科15点、食监科10点、注册分局10点、网监办10点、个监科10点、个协6点、经检大队6点。

    法规科、人教科、监察室完成红盾栏目即得基本分,其他科室完成或每增加一期栏目加3点(法规科、人教科、监察室红盾视点栏目未完成不得基本分,其他科室红盾视点栏目未完成扣3点,完成情况年底由县电视台提供,县电视台联系人:施大雁 13335755365)

    2.基层

    轻纺分局35点、柯桥分局20点、钱清所16点、齐贤所10点、福全所10点、滨海所5点、平水所5点、陶堰所5点。

完成基础分得基本任务分100点。

    (二)扣分

    年内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且本单位宣传工作相关人员负有责任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每次扣3点。

    三、考核评比

    1.县局将对各单位的宣传报道情况进行每月公布和通报。各单位须建立完备清晰的宣传台帐,及时上报,以备查阅。年终按考核结果纳入县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2.新闻宣传考核成绩前2名,给予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分(提交党委会讨论)。

    设置两项计算(不产生实际分数,仅作为计算方法):一是增幅排名第一名5点,落差1点,以此类推。二是占总超出分值比计算,总分5点,按实际占比加分。两项分数相加前两名给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分。

 

 

    四、附则

    1.数据统计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0日。

    2.本办法由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345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