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12号
2012年兰亭镇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及措施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隐患的排查等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努力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继续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零增长”“负增长”,确保不突破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更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一是完善责任体系。继续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即法人代表负总职,其他负责人履行生产和安全双重职责。企业内部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工程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构建诚信机制。继续实施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发生事故企业向媒体公布,作为企业融资信用等级评定、项目扶持以及评先树优等方面的依据。三是督促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
(二)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前提。一是加强标准化创建扩面提标工作。开展标准化创建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实现源头管理的有效途径。要在机械、印染、危化、建筑等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分行业落实计划,加快推进。二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镇安全办要主动深入基层,超前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制度、查找整改隐患。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有线电视、宣传窗、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及企业职工掌握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防范和自防自救能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探索开展“菜单式”培训,加大对重点企业分管领导、重要岗位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监管、防范能力。
(三)狠抓隐患排查整治
对道路交通、高层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和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突出居住出租房屋、“三合一”、建筑消防设施、中小学校舍、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小门面房、小加工厂等重点区域、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消除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道路建设、高层建筑、煤气罐装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制度建设、现场监管、责任落实和事故查处等安全监管。适时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确保消防设施安全有效。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序开展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安全许可工作,完善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定期监测、综合风险评估和监控。
(四)着力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发挥部门、村、企业的综合监管职能。一是强化村、企事业单位第一责任。各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负总责、亲自抓,同时,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镇安全办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对容易产生隐患和事故的重点区域和部位要加强排查和治理。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和村既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又要上下合力,左右衔接,做到分工不分家。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各类事故。对因工作不力,重特大事故多发,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问责制和考核奖励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举措全面落实。
附:2012年兰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表。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2012 兰亭镇 安全生产 工作思路
送:绍兴县安监局
校对:徐永卫 共印3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