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30-17号
签发人:张咸良
关于兰亭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任木兰、徐文良、汤建芳、陈奇洪、胡志良、夏志毛等代表提出的17号代表建议:近几年,镇政府对娄宫江水质保护比较重视,周边企业的污水排放也很规范。但沿线饭店的生活污水和小养殖场的污水时有排入娄宫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娄宫江的水质。要求镇政府在继续重视加强印染企业监管的同时,进一步落实生活污水、养殖污水排放的监管措施。
现答复如下:镇党委政府对娄宫江沿线饭店生活污水和小养殖场的污水十分重视,全镇生活污水治理已投资400多万元实施了集镇一期生活污水处理,目前已投入运行;二期投资近2000万元已开始实施,届时对有条件接入管网的沿线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管网。对娄宫江沿线畜禽养殖场今年计划清迁6家。
感谢代表们对环境卫生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鲁麓树 联系电话:84607566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十六届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校对:徐永卫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