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4月12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镇)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查安全生产认识是否到位、查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消除、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进一步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实现“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这两个目标,为全区(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食品药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二是责任部门(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检查;三是联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道路交通领域
工作要求:提升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路段的管控能力。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设施、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行驶等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超员超载和其他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陈 钧、章铁民
责任单位:滨海交警中队、城管局
检查负责人:沈宏亮、董永萍
(二)消防领域
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多合一”场所、出租房、商场、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和燃气管网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牵头领导:徐忠良、章铁民、高卫军
责任单位:滨海派出所、滨海消防中队、建设局、环保(安监)分局。
检查负责人:朱国荣、叶嵩灵、裘裕顺、金国龙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
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危化品从业单位“五个强制”的落实情况。根据《2012年度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工业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业区(马鞍镇)已会同县安监局邀请相关专家对危化企业进行了检查,下阶段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专家提出的“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和“五个强制”要求,对该更换的设备立即进行更换、该安装的安全设施立即进行安装、该整改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不符合“五个强制”要求的企业,上报县安监局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停产整改。
牵头领导:徐忠良
责任部门:环保(安监)分局
检查负责人:金国龙
(四)建设工程领域
工作要求:落实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对已投入使用城市地下管网尤其是天然气管网要重点检查安全运营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章铁民
责任部门:建设局
检查负责人:裘裕顺
(五)建筑施工领域
工作要求: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检查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检查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检查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章铁民
责任部门:城管局
检查负责人:董永萍
(六)药品食品安全领域
工作要求:结合药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食品违法行为。对医院、药店及食品加工单位进行检查。
牵头领导:余春花
责任部门:滨海工商所、社会事业发展局
检查负责人:陈士强、陈荣定
(七)水利工程领域
工作要求:对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组织全面排查,组织对易发地质灾害的重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勘察和检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牵头领导:吴林平
责任部门:农业发展局
检查负责人:葛越峰
(八)教育系统
工作要求:对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对学校接送车辆和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牵头领导:余春花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发展局
检查负责人:陈荣定
(九)宗教场所
工作要求:对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领导:章松命
责任部门:政治处
检查负责人:金洪君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至4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抓紧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部门)制订的实施方案请于4月底前报工业区安办(环保安监分局),电话:85628537。
(二)开展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将此通知及时下发至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全面排查隐患,重点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
(三)检查督促阶段(5月31日前)。各责任单位(部门)要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抓好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份)。工业区将对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对未按时落实整改的单位报送县安委会,对未落实整改的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认真部署,作风扎实。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扎实开展、不走过场。
(三)细查隐患,及时整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责任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四)突出重点,专题归档。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与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全过程资料进行汇总和归档,形成专题档案。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