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抓生态环境就是抓加快发展,抓最大民生,抓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推进区(镇)洁净工程,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洁净新城”,决定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整治卫生死角、清理陈年垃圾、堆积物、沉船废船为重点,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洁净新城”。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一个月左右的集中整治,努力实现“六有六无”的工作目标,即有浓厚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有健全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有奖惩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专职的保洁队伍、有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堆放点(中转站)、有完善的垃圾清运设施;无卫生死角、无“白色污染”、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路旁无成堆垃圾、河道无成堆漂浮物、河面无废弃船只和泊桩。

二、整治内容和计划

(一)整治内容

1、全面清理整治乱堆放杂物。要对村庄小区内房前屋后随意堆放的砖瓦、黄沙、石子、条石块石、缸甏、柴草、破旧家俱等杂物进行彻底清理。要求村(居、社区)民将可以放置室内的物品放回室内;及时将无使用价值的物品作垃圾清理;对有使用价值的砖瓦、黄沙、石子等,采取有偿作价收购等方式,由村(居、社区)集中有序堆放(村民需要时可打折向村委购买);缸甏、破旧家俱等村(居、社区)民不愿丢弃的,可由村(居、社区)适当作价回购后集中清理。

2、全面清理河面废船沉船泊桩。村(居、社区)对有主废船沉船泊桩有偿回购集中销毁处理。废船沉船回购处置费用按吨位计算,其中回购费用100元/吨,处置费用50元/吨。

3、全面整治卫生死角、清理陈年垃圾。要对各卫生死角全面起底清扫,陈年垃圾彻底清运。清理后地面平整、复绿或补建相应设施,做到不留死角。

4、全面清理影响村容村貌、影响道路交通的乱搭乱建,粉刷整洁主要道路两侧单位和村庄房屋立面,配套补种绿化。

5、全面完善垃圾箱、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布局,配齐配足垃圾清运车等农村垃圾收集设施。

6、全面修整村(居、社区)内绿化,打捞河面漂浮物,清理河岸垃圾。

7、全面开展政府驻地、集镇、交通干道、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集中整治。

8、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达到“五个一”要求:即每个村(居、社区)有一个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年度计划,有一支专职的环卫队伍,有一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有一套环境卫生保洁运行管理制度,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二)整治计划

本次集中整治将为期一个月左右,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5日~2012年4月7日)

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动员会,及时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对照整治目标和考核要求,制订出详细的整治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后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8日~2012年4月28日)

各村(居、社区)要按照制订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计划,明确分工,积极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实行村干部包干负责制,区(镇)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居、社区)加强督促指导,对照整治标准,高标准地推进村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同时考核督查办公室将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4月29日~2012年4月30日)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区(镇)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村(居、社区)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对照标准认真查漏补缺,做好迎接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办法

1、本次集中整治的考核验收,将采取百分制,95分为合格。

2、对验收合格的村(居、社区),区(镇)将采取以奖代补,全额奖励集中整治相关费用,并列入“洁净新城”建设工作考核对象。验收不合格的村(居、社区)不享受本次集中整治奖励,不予列入“洁净新城”建设工作考核对象。整治相关费用清单由村(居、社区)主职干部、驻村(居、社区)指导员、村(居、社区)联系领导签字核实(相关费用是指清理乱堆放杂物、清理废船沉船泊桩、清理陈年垃圾所产生的回购及处理费用)。

3、本次集中整治的考核结果,与村(居、社区)干部、村(居、社区)联系领导、驻村(居、社区)指导员年终考核挂钩。

区(镇)将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对各村(居、社区)的环境卫生落实长效机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和暗访督查相结合的形式,每旬通报考核结果,每月结清以奖代补资金,区(镇)将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洁净新城”建设工作的考核奖励。

四、工作要求

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是为有效改善广大农民的居住和出行环境提供条件,为新城建设奠定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必须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1、加强领导,严格考核。为确保集中整治顺利推进,成立区(镇)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闻仁水任宏亮,副组长:杨国良、娄钢,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督查办公室,主任:张明明,成员:董永萍 徐天明。考核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区(镇)和各村(居、社区)的集中整治进度和日常保洁进行检查和考核。建立分片集中整治负责制,南片由杨国良主席负责,北片由娄钢副书记负责;各联村(居、社区)领导、驻村(居、社区)指导员具体负责相应村(居、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每日汇报交流制度和周六工作例会制度,每日下午由副组长牵头,召集城管局、驻村(居、社区)指导中心同志汇总当日整治情况;每周六召开由各村(居、社区)主职干部参加的点评会,点评上一周整治情况,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2、加强指导,加大投入。考核督查办公室要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各村(居、社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3、周密安排,全面推进。各村(居、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集中整治月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及时召开村(居、社区)委员会,制定符合本村(居、社区)实际的集中整治方案和计划(4月10日前上报给城管局216室陈岸海)。

4、全民动员,形成共识。这次集中整治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社区)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各村(居、社区)的一把手要负总责,加强领导,抓好部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全力打赢这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要提升集中整治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提高集中整治的效果。

五、其他

1、本意见由工业区城管局负责解释。

2、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意见及政策条款,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均以本政策意见为准。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七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338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