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41号
兰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绍兴县食品安全药品领域
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绍兴县食品安全药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 违法举报 奖励办法
送:县药监局
校对:唐晓芳 共印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