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幸江同志具有文物博物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物管理局绍文物〔2012〕1号文件通知,经浙江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1年12月13日评审通过,确认绍兴县文化发展中心高幸江同志具有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该同志获得资格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职称 资格公布 通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韩彧 2012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