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机关各局(办、处、中心),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县消安【2012】3号)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区(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现将《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消防安全
“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消防安全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县消安【2012】3号)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区(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行动时间
2012年6月起至9月,共4个月。
三、组织领导
工业区(马鞍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牵头本次区(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滨海派出所)具体负责协调、督办、指导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区(镇)各局(办、处、中心)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及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消除火患”工作。
四、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各局(办、处、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立即部署对监管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许可、备案或不合格而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营业。
(二)重点领域的内容
1、合用场所。重点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尤其是服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零售服务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的合用场所。(牵头领导:丁伟林、章铁民,责任单位(部门):环保安监分局、建设局)
2、居住出租房屋。重点是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民用居住建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的出租民用居住建筑。(牵头领导:高伟军,责任单位(部门):滨海派出所)
3、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是经营多种商品、具有较大规模的商店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各类市场、星级宾馆、小型旅馆、舞厅、KTV等歌舞娱乐场所。(牵头领导:章铁民,责任单位(部门):建设局)
4、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点是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建筑施工工地,尤其是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有外保温的建筑等。(牵头领导:章铁民、张明明,责任单位(部门):城管局、建设局)
5、重点行业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纺织印染类企业、化工类企业等。(牵头领导:丁伟林,责任单位(部门):环保安监分局)
五、工作步骤
行动时间为6月初至9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初至6月中旬)。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区(镇)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部署,广泛发动,落实专门人员、落实专门措施,扎实开展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至8月中旬)。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扎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于隐患突出的区域,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整治工作。
(三)督导整改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活动期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工业区(马鞍镇)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中旬至9月底)。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归纳汇总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研判存在不足,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坚决落实,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科学规划行动进程,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内容和整治重点,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互相关联、互为补充的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责任,重点抓好本区域内合用建筑、出租房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治,滨海派出所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以及面上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载体,通过发布通告、公告,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全面营造全民关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突出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开展跟踪报道。
(四)完善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化”排查机制、“户籍化”管理模式、部门联动及全警消防战略机制、火灾隐患信息通报机制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加强实际运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
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经验成效请及时上报,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业区(马鞍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工业区(马鞍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滨海派出所,联系人:朱国荣,联系电话:85623728)。
在9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 工业区(马鞍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2.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检查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