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社区),机关各局(办、处、中心):
现将《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创建“精神文明优胜镇”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绍兴县马鞍镇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创建“精神文明优胜镇”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围绕“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主题,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新水平,不断推进我区(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结合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抓好“精神文明优胜镇”创建工作,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各村(居、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创建工作将列入机关干部、驻村指导员、联村厂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村(居、社区)、机关各局(办、处、中心)要自觉把精神文明优胜镇创建活动摆上议事日程。要扎实开展“幸福水乡文明人”行为规范教育实践活动,设计有效活动载体,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要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校建设和队伍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科普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积极开展传统美德和先进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文明氛围,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文明创建工作
进一步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加大非公企业的文明创建力度,营造一个争先进、学先进、促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活动,有效整治环境卫生,推进农村健康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开展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组织实施“春泥计划”,积极参与“春泥计划”示范村评选,进一步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大力开展“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和大型公德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县“文明之星”等公民道德典型评选活动,弘扬志愿精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提升文明风尚。
四、抓实文化建设活动
以“四有”为着力点,努力推进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有制度”,巩固文化设施建设成果,健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二是“有队伍”,建立文化志愿者和指导员队伍,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是“有特色”,加强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抓好文体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扎实开展农民“种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县农民种文化“三十佳”评选,切实抓好文化慈善超市建设,丰富困难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有保障”,加大投入扶持力度,落实必要的文化建设经费,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格舆论网络管理
加强舆情和敏感信息的研判,提高网上舆情危机的应对能力,抓好网络舆情队伍建设,建立网络舆情应急机制,及时在县网络民情在线平台发布信息,积极向上级各类媒体推介工作经验和亮点,主动占领网上舆论宣传阵地,用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牢牢占领思想文化阵地。
六、推进信息报送工作
建立健全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奖励机制,加大内外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发挥优势,抓住重点,大力宣传创建精神文明优胜镇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要求,积极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区(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影响力。
各村(居、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区(镇)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区(镇)精神文明优胜镇创建工作。
附件:《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创建“精神文明优胜镇”工作责任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