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2〕25号
关于对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计划受检村(居)进行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我县被浙江省档案局列入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计划,涉及创建的22个村(居)将接受国家、省检查组的考核验收。根据《绍兴县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县委办[2012]128号)精神,为加强新农村档案规范化建设,鼓励各受检村(居)认真做好档案工作、积极备检,经研究,决定在创建成功后,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贡献的计划受检村(居)给予适当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过程中接受国家、省检查组考核验收的村(居)和其它计划受检村(居)。
二、县补标准
每村(居)6000元。
三、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在认真做好本级档案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指导好所属村(居)的档案工作,督促他们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示范县验收标准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 2012年度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计划受检村(居)名单
绍兴县档案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资金 奖励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财政局,马芳妹副书记、周树森副县长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印发
附件:
2012年度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计划受检村(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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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 |
村(居)名 |
镇(街) |
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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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昌 |
大山西村 |
齐 贤 |
兴浦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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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村 |
阳嘉龙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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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村 |
富 盛 |
上旺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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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扆村 |
倪家溇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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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村 |
平 水 |
西湖桥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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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舍 |
湖门村 |
王 坛 |
南岸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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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阜村 |
孙 端 |
榆林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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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东居委会 |
福 全 |
尹家坂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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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清 |
梅东村 |
兰 亭 |
兰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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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汛桥 |
江桃村 |
稽 东 |
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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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桥 居委会 |
马 鞍 |
国庆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