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要求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2007年经绍兴县城建领导小组下达给绍兴县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城办任[2006]1-2号拆迁任务书),实施柯岩未庄路项目工程,其中涉及拆迁柯岩索密克公司被拆迁厂房土地面积为1478㎡,实施就地安置给企业土地2240㎡(拆迁协议和规划预选址红线图附后),土地等面积安置费用由绍兴县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超出部分费用由索密克公司承担,后因多种原因没有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发展,现请示如下:
一、考虑到2006年拆迁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企业配合政府按时拆除了被拆迁厂房并及时在安置土地上建设投产,建议根据拆迁安置的实际给予挂牌方式出让,容积率、建筑退让等参照现状情况办理手续。
二、要求目前办理手续土地价格按基准地价。根据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面积安置部分办理费用由绍兴县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超出安置部分费用由企业承担。
妥否请批示!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