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中秋、国庆节日,为十八大的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和《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绍县安监〔2012〕35号)结合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和“打非治违”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绍县安办〔2012〕55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排查对象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二、排查方式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对企业自查工作进行督查,自查结束后,县安监局将组织专家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3.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绍兴县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见附件)开展自查,自查完成后填写自查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报街道127办公室莫苗根处。
附:绍兴县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