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柯桥开发区残联,县级有关新闻单位:
2011—2012年是全面总结我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成就,制定实施“十二五”规划之年。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深化拓展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日益浓厚,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
两年来,我县各级媒体关注残疾人事业,关心弱势群体,倾注真情,报道了大量有关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题材的优秀作品。为表彰两年来广大新闻工作者为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决定共同开展2011—2012年度绍兴县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今后,将定期开展评选活动,建立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长效机制。
请各镇(街道)、柯桥开发区残联,各参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报送要求,积极推荐本镇(街道)、本单位有关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优秀新闻作品。
2011-2012年度绍兴县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残联组宣部。
地址:绍兴县柯岩街道州山村
联 系 人:葛英
联系电话:84135962 传真:84135956
电子邮件:1309366496@qq.com
附件:
1、2011-2012年度绍兴县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办法
2、2011-2012年度绍兴县残疾人事业“好新闻”推荐表
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2011-2012年度绍兴县残疾人事业
“好新闻”评选办法
一、参评资格及评选项目
2011-2012年度绍兴县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符合参评资格的新闻单位在2011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以参评:
1、在绍兴县一报一台一网(绍兴县报、绍兴县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柯桥网)上发表的作品。
2、在各镇(街)广电站播出的作品。
二、评奖标准和要求
1、参评作品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和《中共绍兴县委 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2009]48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2、反映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反映残疾人事业各业务领域的深刻变化;反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反映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先进事迹和助残风尚;鞭挞歧视残疾人的社会弊端。内容真实,报道及时,新闻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残疾人,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制作精良。
3、字数和时间限制: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文字类评论在2000字以内,文字类通讯在3000字以内;广播、电视类消息在4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类新闻专题节目在40分钟以内。
4、专版专栏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5、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6、超过规定长度的作品,原则上不参加评选,经评委会认定特别优秀的作品可放宽。
7、作品作者姓名以推荐表为准,署名人数以报纸、广播、电视作品刊播时的人数、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
8、报纸专版奖励该版文章的记者和版面编辑,其他奖项只奖励作者。报送时以刊登时的作者和责任编辑人数及排序为准,作者人数5人以上或编辑人数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专栏作者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
三、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1、文字类参评作品和推荐表除原件1份,再送一式1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复印件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装订在一起。专栏作品最多选送3篇文章。
2、广播、电视类作品: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文字稿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装订在一起。
3、广播、电视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评选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广播类、电视类用DVD形式上报。
4、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并将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等参评作品的文字稿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邮箱:1309366496@qq.com。
6、参评作品需由新闻单位或镇(街)残联共同推荐并各自盖章有效。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镇(街)残联和有关新闻单位对推荐作品进行初评,按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报送绍兴县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办公室。县级各新闻单位可直接按分配方案报送。
2、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共同负责组织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工作。从报送的参评作品中评选出绍兴县残疾人事业“好新闻”。
3、本次评选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元。由县委宣传部、县残联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参评作品数额分配
1、一报一台一网发表作品各4篇。
2、镇(街)广电站播出的作品各2篇。
六、报送日期地址
1、寄送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寄送地址:绍兴县柯岩街道州山村县残疾人联合会组宣部 邮编312030
附件2
2011-2012年度绍兴县残疾人事业
“好新闻”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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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请盖新闻单位、残联章 | ||
(此表复印使用,订在每件参评作品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