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51号
签发人:张咸良
关于要求在大庆大山省级香榧基地
新建机耕道路的请示
绍兴县林业局:
我镇大庆村大山已列入省级香榧基地开发项目,该地块共有山林面积1500亩,其中开发香榧基地500亩,毛竹林1000亩。为解决山高路远,管理不便等困难,要求新建一条机耕路长3000米,宽5米,占用林地面积22.5亩。该机耕路建设总投入资金150万元,资金由省、县补助,村自筹解决。为此,要求县局将此工程列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
特此请示。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新建 道路 请示
校对:任水泉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