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农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种粮农户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县粮食局、县工商局决定联合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农户认定工作,旨在引导优秀种粮大户,提高“粮食订单”的签约率和履约率,鼓舞种粮农户的售粮积极性,推动我县的粮食生产。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绍兴县“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农户认定暂行办法》和附件二所定名额,在十二月十日前,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一:绍兴县“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农户认定暂行办法
附件二:各粮食收储分公司推荐名额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