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2]40号
关于调整定额民主评议组织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与绍兴县地税局福全分局协商,特成立漓渚镇个体税定额民主评议组织。组织成立后,将按季开展活动,分析本税区税源情况,合理评定个体纳税户定额,为广大纳税户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现将组织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王叶刚
副组长:陈永俊
成 员:陈荣根 王 晖 娄水华 黄 芳 郦国林
张金萍 莫惠芳 付卫良
漓渚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30日
主题词:调整 税收定额 评议组织 通知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