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食品安全
大整治百日行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自今年7月20日县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以来,各单位严格按照“三个严”、“六个100%”的目标任务要求,扎实推进“百日”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经各单位推荐,县局审核,经研究,决定对“百日”行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具体名单如下:宋高明、洪水明、许建春、傅强、沈志江、吴惠钦、徐刘燕、沈柏荣、孙春刚、周志敏、蒋平。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立足岗位,再创佳绩。全系统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为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履职尽责。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