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节日市场
食品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加强节日市场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巩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成果,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县局决定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科所联动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2013年1月16日至25日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车站码头、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商场超市、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经营者等经销源头单位为重点。
(二)重点食品: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检查重点,特别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酱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作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
根据检查重点,围绕经营规范、经营自律、商品质量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查经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亮照经营、有否超范围经营;二查进销货票证,看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否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批发经营者是否依法履行记录义务;三查制度执行情况,看食品经营企业有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销毁制度,是否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看是否有健康证明)等;四查食品质量,看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散装食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口食品是否符合要求;五查宣传广告,看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疾病防治功效,是否存在虚假打折促销行为等等。
同时要加强市场巡查,督促市场举办单位加强市场安全管理,尤其是市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市场举办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特别要落实人员和职责,加强市场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检查工作台账,要督促市场经营者要加强市场商品准入工作,农贸市场要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对豆芽、豆制品、熟食等重点商品要实行重点监管;副食品批发市场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加强电子化监管。
四、检查方式
集中检查采用局所联动检查的形式开展,由县局相关科室参与各工商所(分局)开展检查。检查时间安排如下:平水所(1月16日)、陶堰所(1月17日)、齐贤所(1月18日)、滨海所(1月21日)、福全分局(1月22日)、钱清分局(1月23日)、柯桥分局(1月24日)、轻纺分局(1月25日)。
五、其它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历来是工商工作的首要任务,关系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各工商所(分局)要制定好本次集中检查的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安排好人员、车辆,准备好办案资料,并结合本次集中检查根据辖区实际和“一所一品”的有关要求开展好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整治。
(二)要认真检查,务求实效。要严格按照计划的要求和检查的重点,认真开展检查。要以高昂的斗志、兢业的精神、负责的态度投身到检查中,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努力引导经营者自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要及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下柜退市,坚决封存销毁,坚决依法查处,确保问题食品不流入节日市场,积极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务求检查取得实效。
(三)要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各工商所(分局)在1月31日下午3时前将检查情况及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分别报县局食品科、市场科。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