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2年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
责任制及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县局将从12月25日开始对2012年度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局机关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对基层工商所的考核时间定在12月25日至27日,考核内容原则上根据绍县工商[2012]73号《关于印发二○一二年度绍兴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表。如有变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局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安排在28日。考核内容根据绍县工商[2011]74号《关于印发二○一二年局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进行。
二、考核方式
(一)对基层工商所的考核方式分二种:一是基本业务类,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经济监督检查、市场合同监管、商标广告监管、食品流通监管、企业注册、网络经济监管、法制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个协民协工作、财务管理、指导消保委工作,以线为单位进行,由各科(室、队、分局)负责人召集,请分管局长参加(考核安排见附件)。各所分管干部先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然后对照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二是精神文明线,由人教科、监察室、办公室同志参加考核评分。各单位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及考核自查表。
(二)对局机关各科(室、队、分局)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各科(室、队、分局)根据自评表进行自评,并于12月28日将考核自评表及相关汇报材料交局人教科。局考核领导小组对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工作做一次全面总结,收集整理好有关资料,对照县局下发的考核细则认真进行自评,做好考核自打分。
2.各项统计数据统一截止到12月20日。
3.基层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中的30分附加分及综合扣分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负责考核各工商所工作的相关科(室、队、分局)要书面提出为全年工作突出及工作存在问题的工商所的加分、扣分建议并说明理由,与考核结果一起于12月30日前统一报局办公室。
4.局机关各科室在对照二○一二年局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自查后,也可提出本科室的加分要求及理由,与自查表一并报人教科。
附件: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日程安排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2月21日
附件: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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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考核内容 |
召集人 |
考 核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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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 |
个体私营经济监管 |
陶田龙 |
局五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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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个民协工作 |
朱建中 |
局三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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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 |
冯建国 |
局六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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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
马阿娟 |
局四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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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
商标广告监管 |
高建华 |
局三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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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监管 |
戴贤生 |
局六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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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合同监管 |
杨水龙 |
局五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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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王美英 |
局四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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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
经济监督检查 |
董根生 |
局四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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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 |
金国庆 |
局三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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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 指导消保委工作 |
陈云兴 |
局六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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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 |
房小军 |
局五楼会议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