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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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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局(办、处、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加强我区(镇)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温州瓯海“8.5”粉尘爆炸、“10.28”绍兴县谭氏服饰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2〕97号)和《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2〕9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前段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区(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二、整治范围

区(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机械制造、印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小作坊、小加工厂。

三、检查重点及分工

环保安监分局主要负责检查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合法性情况、生产现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内部管理情况、“六强制”制度执行情况等。

2.其它工业企业(村级规下企业除外)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配合做好消防检查。

3.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情况等。

滨海派出所主要负责检查:

1.剧毒、涉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储存、运输、审批、销售等各环节安全情况。

2.工业企业及居住出租房屋消防情况。重点是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民用居住建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的出租民用居住建筑。

滨海交警中队主要负责整治检查:

1.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路段的整治,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2.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设施条件,驾驶人以及行驶线路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行驶等违法行为。

建设局主要负责检查:

1.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情况,重点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已投入使用城市地下管网要检查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运营保障措施。

2.商贸企业(包括个私业主);市场、超市、洒店、商务办公居住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施情况,重点是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城镇管理局主要负责检查:

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等。

经济贸易局:配合做好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便民服务中心(驻村指导中心)、各村(居、社区)主要负责检查:

1.村区域规下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法违法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排查工作。

2.村区域规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配合做好 “三合一”、“多合一”、消防设施配备等消防安全等。

社会事业发展局主要负责检查:

1.药品食品安全领域,对医院、药店及食品加工场所等进行检查。

2.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是消防安全执行情况的检查。

农业发展局主要负责检查:

1.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基本情况,组织对易发地质灾害的重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勘察和检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直属农业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政治处主要主要负责检查:宗教场所安全设施情况,重点是消防安全情况。

投资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检查:印染集聚区各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拆迁办主要负责检查:拆迁土地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10月份开始,于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11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部门)要组织安排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将此通知下发至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全面排查隐患。10月底前,完成“地毯式”的安全排查,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表”(附件1),通过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各联企(村)干部要切实加强督促,避免出现“走过场”现象。

(二)督促整改(11月底前)。各责任单位(部门)要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期间,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整改确认情况表(附件2),并抓好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工作。

(三)督查总结(12月底前)县政府将对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全面跟踪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认真部署,作风扎实。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扎实开展、不走过场。

(三)细查隐患,及时整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责任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四)突出重点,专题归档。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将此次“百日整治”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全过程资料进行汇总和归档,形成专题档案,供上级部门督查。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

      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确认情况表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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