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省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精神,为使我镇村行政区划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前阶段我镇在广泛听取村干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镇政府形成了调整车头村行政区划,将原冢斜自然村从车头村划出,新建立冢斜村民委员会的决议,以便进一步加强镇政府对冢斜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开发管理。为此要求上级政府部门给予批准。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车头村和划出地块现状:
1、车头村于2003年全县行政村撤并时由原车头村、友谊(冢斜)村、大山村三个自然村合并组成,现有总户数为776户,2300人。四至:东至王坛镇南岸村、新华村,南至金丰村,西至大桥村,北至雄鹰村。
2、划出地块现状:原冢斜自然村从车头村划出,该自然村总户数为256户,747人。划出地块范围为:东至王坛镇南岸村,南至金丰村,西至车头自然村,北至大山自然村。
二、调整后车头村情况,划出区域去向:
调整后的车头村总户数为520户,1553人,调整后行政区划范围为:东至冢斜自然村,南至金丰村,西至大桥村,北至雄鹰村。
划出的原冢斜自然村单独组建冢斜村民委员会。四至:东至王坛镇南岸村,南至金丰村,西至车头自然村,北至大山自然村。
三、新建立的冢斜村民委员会情况
冢斜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冢斜村委办公楼,办公面积300平方米,干部人数为4人,办公经费由村委会自筹。
四、调整车头村行政区划并成立冢斜村民委员会的理由:
2010年,冢斜村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共同评选为全国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这是目前为止绍兴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古村落。冢斜古村位于南部山区小舜江上游,历史悠久,古建筑众多,系大禹后裔集居地,历史文化遗产丰富。通过调整车头村行政区划并成立冢斜村民委员会,有利于冢斜古村落的保护管理和开发,推动南部山区旅游经济发展,有利于理顺关系,加强工作领导,有利于我镇对冢斜古村的管理。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1、稽东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头村行政区划并成立冢斜村民委员会的决议;
2、车头村村民代表会议关于同意调整行政区划的决议;
3、车头村各界人士座谈会纪要;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文件;
5、调整前车头村行政区域图;
6、调整后车头村行政区域图;
7、调整后冢斜村行政区域图。
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